| 山西严惩违法开采浅层煤 |
| 作者:郭建珍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8-8-14 14:47: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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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凡未经依法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不论以什么名义、不论由哪个部门以什么形式批准或同意,均属违法采矿,必须立即停止。各地各部门不得再行批准和同意此类涉煤涉矿项目上马。凡新发生以各种工程名义擅自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一律依法严惩,并追究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负责,采取积极措施,坚决停止、认真清理。凡发现应停未停或死灰复燃的,省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突查和运用无人机空中监测等措施,加强对此类采矿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机制和逐级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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