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延包、土地调整等问题的法律咨询意见的回函
山东省高密市朱镇长及坝西村于贺×、王××等同志:
关于于贺春同志来信反映坝西村在二轮土地延包后又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的信访材料,我们已经收悉,并已于2006年9月21日对来信反映的情况提出了 “稳定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指出,在二轮土地延包后,再大面积调整承包土地的做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土地承包政策不符。
坝西村及姜庄镇的部分领导同志已经看到了我们的咨询意见,村干部及镇领导同志反映,该村从1999年至今一直未能实施延包,延包工作正在开展。而于贺春同志反映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早已经结束,只是未能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根据于贺×、村干部及镇领导三方表述不同的观点,提出我们的咨询意见:1.若坝西村二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已经结束,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土地政策严格执行;2.若坝西村二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正在开展,为稳定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部门应尽快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3.建议村干部及镇有关领导同志积极主动地向农民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政策,减少信访事件。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
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